来源: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
根据环评和排污许可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企业环境影响很小、污染物排放量小的项目,无需向生态环境部门报批环评和申请排污许可证,由企业依法自主开展环评登记和排污登记
企业自主开展环评登记和排污登记
有哪些相关事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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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需对照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(2021年版)》,项目属于“登记表”类别的,需办理环评登记表;属于“报告书”“报告表”类别的,需依法报批项目环评;未纳入本名录的项目,无需办理环评手续。
需在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完成登记。
企业需通过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”办理(网址:https://beian.china-eia.com/),按照系统指引完成注册并登录,逐项填写建设项目基本信息,包括项目名称、建设地点、建设内容、生产规模、污染防治措施等,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,系统自动核验材料完整性。核验通过后即时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,企业自行打印留存即可。
若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,或项目升级改造未新增污染物种类、未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,不属于“重大变动”的,需按照上述指引重新填报并提交登记备案。
企业需对照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(2021年版)》,行业及工序属于“登记管理”类别的,需办理排污登记;属于“重点管理”“简化管理”的,需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;名录未列明的排污单位,无需办理排污许可手续。
需在项目投入生产运营前完成登记。
企业需通过“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-企业端”办理(网址:https://permit.mee.gov.cn/),按照系统指引完成注册并登录,选择“排污登记”模块,如实填写单位基本信息、生产工艺流程图、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内容,按要求上传材料,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,平台自动审核填报内容,审核通过后即时生成排污登记表及回执,企业自行打印留存即可。
如原先排污登记信息情况发生变化的,需在信息变动后20日内通过登录“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-企业端”,进入“业务办理”→“排污登记”→“登记变更”完成变更填报。
排污登记有效期为5年,若在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运营的,可以在有效期满前20日内进行延续登记。
企业需对照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(2021年版)》,项目属于“登记表”类别的,需办理环评登记表;属于“报告书”“报告表”类别的,需依法报批项目环评;未纳入本名录的项目,无需办理环评手续。环评登记(排污登记)企业对自主填报的所有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负主体责任,不如实填报、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登记的,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。
自行办理:上述两个办理平台均为政府官方服务平台,不收取任何费用,企业无需支付注册、填报、回执生成等相关费用。
委托办理:因上述两项登记填报难度小,流程相对简便,耗时短,委托费用通常较低,若企业委托服务机构协助填报的,建议通过“比口碑、比质量、比效率、比价格”来审慎选聘服务机构,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。